為了有效提升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區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充分發掘和展示其文化遺產和生態特色,現公開征集曹娥江旅游度假區的形象標識和宣傳口號,面向社會各界。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內容
1.LOGO);曹娥江旅游度假區;
2.曹娥江旅游度假區宣傳口號;
申請人可同時參加上述兩項或其中一項。
二、收集時間
自媒體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以當地交付的郵戳和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準)。
三、招標要求
作品應充分反映度假村的自然生態資源和歷史文化精髓(請訪問www.cej.gov.cn官方網站,了解曹娥江旅游度假區的基本概況和詳情)。
1.曹娥江旅游度假區LOGO:要求主題突出、構思新穎、外觀簡潔、形象鮮明、識別性和獨特性強,能夠充分體現曹娥江旅游度假區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吸引力和傳播力,適合在各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2.曹娥江旅游度假區宣傳口號:要求主題明確、言簡意賅(字數原則應控制在20字以內)、通俗易懂、易于閱讀、富有情感色彩、能打動人心,適合在各種媒體上長期宣傳推廣。
3.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須附有詳細的設計思想的書面描述。投稿人可以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須是未經任何形式出版的原創作品,具有完整的知識產權,并對提交作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其中,LOGO投稿人應提供兩個書面稿件,包括一個彩色圖案和一個黑白圖案,均按A4稿紙規格;并提供電子文檔(可雕刻光盤),配有JPG格式的圖片。
4.《曹娥江旅游度假區形象標識、宣傳口號征集活動報名表》和《曹娥江旅游度假區形象標識、宣傳口號征集活動承諾書》必須同時填寫,可從www.cej.gov.cn官方網站曹娥江旅游度假區下載,簽字后通過郵件或快遞方式提交。
四.提交工程和表格
1.電子郵件提交:
發送到郵箱:cejdjq5397@163.com。
2.郵寄地址: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市民大道1011號215室(曹娥江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投資合作局),郵編:312300;
電話:0575- 81225330,傳真:82118201。
V.選擇方法
11月16-30日,主辦方邀請相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提交的作品進行初步和最終評審,并通過上虞新聞網、度假村官方網站和度假村關偉向公眾發布評選結果。
六.誘因
1.曹娥江旅游度假區LOGO獲一等獎,獎勵人民幣10000元,五名入圍者各獲人民幣2000元。
2.曹娥江旅游度假區有一個采用該口號的獎項,獎金為5000元,還有五個入圍者,每人獎金為1000元。
3.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繳納。
七.預防措施
1.如果在所選作品中有任何侵權行為,投稿人應對任何后果負責。
2.對于所有被采納和入圍的作品,作品的版權將在組織者支付獎金后轉移給組織者。主辦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投稿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3.所有捐款將不會退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4.活動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對于未獲獎作品的選擇,主辦單位不做任何解釋。
浙江省上虞市曹娥江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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