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特別是深入開展“文化潤疆”工程的具體要求,在全面實施旅游興疆戰略指引下,推動疫情過后吉木乃旅游快速全面復蘇和振興,增強吉木乃文旅的品牌內涵、文化密碼,結合自治區旅游發展大會精神,集中力量打造“中哈邊境第一村”特色旅游品牌,提升吉木乃旅游的整體形象,吉木乃鎮薩爾烏楞村面向全縣啟動公開征集薩爾烏楞村旅游紀念品的品牌標志圖標(logo)和品牌名稱活動,有關事宜如下:
一、征集內容
薩爾烏楞村旅游紀念品的品牌名稱和標志圖標(logo)
二、征集對象
吉木乃縣各界機構與個人
三、征集時間及進程
1、征集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24:00截止;
2、作品評審:
2022年10月26日-10月28日,專家初審、復選、終審采用;
3、獎勵發放:
2022年10月31日前。
四、征集要求
1、能準確反映薩爾烏楞村(中哈邊境第一村)旅游資源特色,充分展現紅色戍邊旅游的魅力特質。設計創作要求與邊境文化和旅游特色相輔相成,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視覺形象鮮明、認知度高,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
3、設計方案及說明:提供作品平面設計稿(手繪)及效果圖,包括可供編輯和輸出的電子源文件,格式為JPG或TIF的圖形文件,以及字體等其他可能影響再次編輯、輸出質量和樣式的文件,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件應征作品必須提交完整150字以內設計說明。作品須附上設計者姓名及個人簡介、聯系方式。
4、征集作品以報送紙質資料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
5、具有完整知識產權,不得與其他旅游標識(LOGO)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五、知識產權
1、所有獲獎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及相鄰權等一切知識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2、應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負責,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給主辦單位造成損失,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3、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作品因重復投稿發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六、注意事項
1、如出現應征作品多個相同的情況,按時間順序選用最先送達者的作品。
2、所有應征作品投稿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3、吉木乃鎮人民政府對本次活動規則有最終解釋權,凡投稿者均視為認可本通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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