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習貫徹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深入開展“文化潤疆”工程的具體要求,在全面實施旅游興疆戰略指引下,推動疫情過后新疆旅游快速全面復蘇和振興,增加新疆文旅的品牌內涵、文化密碼,結合自治區旅游發展大會精神,集中力量打造“新疆是個好地方”獨特旅游品牌,提升新疆旅游的整體形象,12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面向全球開啟公開征集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活動,有關事宜如下:
一、征集內容
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對象
各界機構與個人
三、征集時間及進程
1、征集時間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24:00截止;
2、作品評審:2021年2月1日-2月28日,專家初審、復選、終審采用;
3、獎勵發放:2021年3月31日前。
四、征集要求
1、能準確反映新疆旅游資源特色,充分展現新疆旅游的魅力特質。設計創作要求與新疆文化和旅游特色相輔相成,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視覺形象鮮明、認知度高,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
2、由圖形、文字、英文等要素組成,簡潔明快、富有美感、好創意新穎,易于宣傳推廣和視覺識別,具有強烈的視覺感染力和傳播沖擊力,適合長期在各類媒介應用和推廣傳播。
3、創意方案及說明:提供作品平面設計稿及效果圖,包括可供編輯和輸出的電子源文件,格式為JPG或TIF的圖形文件,以及字體等其他可能影響再次編輯、輸出質量和樣式的文件,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件應征作品必須提交完整150字以內設計說明。作品須附上設計者姓名及個人簡介、聯系方式。
4、作品可以紙質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
5、具有完整知識產權,不得與其他旅游標識(LOGO)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五、評選流程
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成立由藝術設計院校專家教授、設計界精英、商標法律專家等組成的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組織初選、復選、產生評選結果。
1、初選:由評選委員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初審,選出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作品20件進行復選。
2、復選:由評選委員會對復選的20件作品進行評審,選出3件入圍作品并進行獎勵。
3、采用:最終由評選委員會終審,確定采用作品并進行獎勵。獲獎結果通過相關媒體對外公布。
六、獎項設置
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
采用獎1名:獎金60000元/名(稅前)
入圍獎2名:獎金5000元/名(稅前)
七、投稿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經開區玄武湖路1097號愛地中心2401 (郵編:830000,郵件主旨或信封正面請注明“新疆旅游形象標識(LOGO)+設計者姓名”字樣。)
電子郵箱:xjlylogo@163.com
聯系人:蘇利亞 龍興群
咨詢電話:0991-4617020
八、知識產權
1、所有獲獎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及相鄰權等一切知識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2、應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負責,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給主辦單位造成損失,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3、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作品因重復投稿發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九、注意事項
1、如出現應征作品多個相同的情況,按時間順序選用最先送達者的作品。
2、所有應征作品投稿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對本次活動規則有最終解釋權,凡投稿者均視為認可本通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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