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公開征集標識公告
為了充分展示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的文化遺產和內涵,提升整體形象,擴大文化影響力,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向全社會公開征集LOGO。具體計劃如下
一、征集內容
“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的標識包括圖案標識、中文名稱和標準顏色。
二、采集時間和對象
1.活動征集時間: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20日。
2.招聘目標:面向全社會的公開招聘,國內外機構和個人均可參加。
三.組織者
主辦單位:鄂倫春自治旗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與其他城市文化標志相同或相似,且LOGO未經注冊。
2.LOGO符合主題,充分展示了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的整體形象(嘎仙洞、拓跋鮮卑歷史博物館、祭壇、鄂倫春族的尤里冷、庫圖爾其廣場),強調了拓跋鮮卑和鄂倫春族的典型文化底蘊和文化元素。
3.LOGO圖案簡單,富有個性,創意新穎,寓意深刻,色彩鮮艷,富有高層次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4.LOGO易于識別,具有很強的圖形符號功能,適用于各種載體和環境的生產和應用。
5.LOGO設計草案應附有圖形LOGO和字體的創意文字描述,包括設計圖紙和技術文字描述(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紙的概念描述(含義、含義、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三維彩色效果圖,并提供標準顏色和特殊字體設計稿。
6.作品的圖形電子原稿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采用JPG或TIF格式,大小不小于1兆字節,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V.提交方法
提交電子郵件:tbxb2014@163.com
聯系人:何磊,電話:15049096622 0470-2859788
所有提交的材料應標有作者信息,并應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組織)、聯系電話、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六.選擇方法和獎勵
1.主辦方將組織相關部門的相關專家和人員組成本次活動的評審小組。評審團在對入選作品進行認真審閱和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申請作品進行了初步評價,確定了3件入圍作品,然后分別對入圍作品進行了重新評價,最終產生了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LOGO作品。
2.本次征集活動共有3名入圍者,獎金為1000元(稅前),并授予入圍者榮譽證書;最終確定為“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的創作單位或個人,將再獲得1萬元(稅前)獎金和一張證書。
七.預防措施
1.申請作品涉及著作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的,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申請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一旦被發現,他們將被取消資格。如果獎金已經支付,原始金額將被收回。由此產生的爭議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2.如果申請的作品被采納,則視為申請人同意主辦單位對該作品擁有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和商標權),申請人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或用于產品開發。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和公布作品,并有權向商標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
3.投稿人需要保持原始電子稿件的高精度和符合設計規范,以便被選中后提供給組織者。
4.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主辦單位,所有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方案的內容。
鄂倫春自治旗拓跋鮮卑歷史文化公園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