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養(yǎng)老服務發(fā)展,不斷滿足老年人對養(yǎng)老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進一步提升養(yǎng)老服務的專業(yè)化水平,更好地向公眾展示各種養(yǎng)老設施的概念和內涵,增強社會各界對養(yǎng)老服務的認識,經研究,決定公開征集鄒城市養(yǎng)老服務LOGO?,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首先,收集時間
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
二、收藏內容
養(yǎng)老服務設施LOGO分為五類:
1、農村互助敬老院形象標識。
2.老年人社區(qū)日托中心的身份。
3.老年公寓的形象識別。
4.家庭護理服務站的圖像識別。
5、老年人鄰里互助點形象標識。
三.各種養(yǎng)老服務設施簡介
農村互助養(yǎng)老院、社區(qū)老年日托中心、老年公寓、居家老年服務站、鄰里老年互助點是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搭建的養(yǎng)老服務平臺,也是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的重要項目。
1.農村敬老院是以解決農村地區(qū)獨居、空巢、養(yǎng)老問題為重點,以實現(xiàn)為老年人提供安全感為目標,按照“村級(社區(qū))托管、互助服務、群眾參與、政府支持”的原則,依托村民自治和集體經濟,在農村中心社區(qū)或較大的建制村內建設,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免費居住、日托、休閑娛樂、精神慰藉等服務的場所。
2.社會區(qū)老年人日托中心:是指為日常生活中不能完全自理的半殘老年人建立的膳食供應、個人護理、保健康復、休閑娛樂等日托服務。它是一種新型的社區(qū)居家養(yǎng)老服務模式,適用于半殘老人。它是“白天去幼兒園接受照顧和參加活動,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為老年人提供有償和低薪服務。
3.老年公寓是一種公寓式的老年住宅,是為老年人集中居住而設計的,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它具有餐飲、清潔、文化、娛樂和醫(yī)療保健的功能。老年公寓分為兩種形式:公共建筑和私人建筑,其中公共建筑和私人建筑由政府投資經營,私人力量承包經營;民營企業(yè)是用民間資本建立的,政府給予一定的床位和經營補貼,商業(yè)模式采用市場化運作,對居住在社區(qū)的老年人收取服務費。
4.居家養(yǎng)老服務站: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靠社區(qū)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有償和無償服務的場所。
5.老年人鄰里互助點:服務對象為60歲以上的老年人,為村(居)委會的空巢老人和獨居老人提供白天免費的休閑、娛樂和聊天場所。
四.招標要求
采集的圖像標識應符合以下要求:
1.形象標識應突出鄒城的特色。鄒城素有孔孟桑子之鄉(xiāng)和文化發(fā)祥地的美譽。孟子的“老、中、幼、幼”的儒家仁學思想為世人所熟知。幾千年來,孟子思想和鄒魯文明在這里蓬勃發(fā)展,中國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日益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力量源泉。
2.每一種類型的形象標識都應充分體現(xiàn)其服務功能、開放宗旨和養(yǎng)老服務文化,讓大眾和社會各界都能廣泛認同。所有參與提交的圖像和標識必須附有15個相應的老年服務文化,并被視為作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4.每件作品都應該包括LOGO、LOGO定義、LOGO、標準文字和標準顏色。標志設計作品以JPG或TIF格式保存,各自的費用超過300便士。作者應保留原始文件,作品入圍后應提供原始數據文件。
V.選擇和激勵措施
1.本次征集活動將由鄒城民政局邀請的相關專家和領導進行評審。
2.獎項設置
農村互助養(yǎng)老機構的形象識別
一等獎是3萬元
三等獎2000元
三等獎,6等獎,1000元
社區(qū)老年人日托中心形象標識
一等獎是3萬元
三等獎2000元
三等獎,6等獎,1000元
老年公寓的形象識別
一等獎是3萬元
三等獎2000元
三等獎,6等獎,1000元
居家養(yǎng)老服務站的身份
一等獎是3萬元
三等獎2000元
三等獎,6等獎,1000元
老年人鄰里互助點的形象識別
一等獎是3萬元
三等獎2000元
三等獎,6等獎,1000元
六.收集方法
根據附件的格式要求,將作品和申請表的電子版發(fā)送至zcmzflk@126.com。聯(lián)系人:李孝義,電話:13563730089,0537-5285069。同時,可直接郵寄或郵寄至鄒城民政局,郵寄地址為:鄒城市鄭敏街296號鄒城民政局社會福利處(信封上注明:“鄒城養(yǎng)老服務設施形象標識征集活動”)。
七.相關聲明
1.投稿人必須保證提交的文章是原創(chuàng)的、未發(fā)表的作品,不得侵犯或挪用他人的作品。所有涉及版權侵權和盜用的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承擔,主辦單位不承擔所有后果。
2.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擁有所有權和完全使用權,不附加任何報酬。
3.如果稿件相同或相似,以第一作者為準(根據電子郵件和收發(fā)時間)。所有收集的作品將不會被歸還,鄒城民政局有權修改他們的作品。
4.本次征集不收取注冊費,作者將承擔郵寄稿件和制作作品等費用。主辦單位對郵寄或發(fā)送電子郵件過程中所提交物品的損壞和丟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5.獲勝者必須自己納稅并提供發(fā)票。
6.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鄒城民政局。
附件:鄒城市養(yǎng)老服務設施形象標識征集活動登記表. doc 7006 c 9 a 37 a 2798892 a6 cab 79 dfbf 5 BAF . doc(30.00 kb)
http://www.mencius.gov.cn/news01/02/2014-10-10/37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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