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湖南華容東湖國家濕地公園的知名度,打造濕地公園的品牌形象,方便市場推廣,華容東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公園LOGO的征集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收藏的特點
設計特色鮮明,具有象征性和創(chuàng)造性,體現(xiàn)了“湖南華融東湖國家濕地公園”的品牌特色。形式為二維平面圖案,可配少量漢字或字母組合。圖像要求圖形豐富、含義清晰、簡潔清晰、藝術特色強、易于識別和制作,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等場合。
二、招標范圍
面向全社會的公開征集。
Iii .招標方法和要求
1.每位作者可提交2件LOGO作品,不得參與評審。
2.2的集合。LOGO應該用文字描述來標注。
3.提交的作品必須是具有唯一性的未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品。
4.作品作為附件發(fā)送,電子郵件的主題應標記為“LOGO收藏”。電子郵件地址是:512866992@qq.com
5.電子郵件的內容應包括:延伸含義的解釋、作者(機構)的名稱、聯(lián)系地址和電話聯(lián)系信息。
電話:18216377333聯(lián)系人:陳建
第四,收集時間
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5日。
V.選擇和獎勵方法
1.本次方案征集的評審工作由主辦單位成立的評審委員會承擔。評委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擇有效的方案,確定5個入圍作品(LOGO方案),每個入圍作品獎勵500元;最后,頒發(fā)了一枚金牌,獎金為3000元,上述獎項不能兩者兼得。評選結果將在湖南省華容縣政府網(wǎng)站上公布。
2.如果出現(xiàn)相同的LOGO,第一個創(chuàng)建者將由接收時間決定。
六.相關聲明
1.所有申請人必須是申請方案的合法所有者,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權和其他相關權利。如發(fā)生侵權,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免費展示、使用和修改獲獎方案。一旦采用,版權屬于組織者,設計者享有署名權。
2.申請方案的獨創(chuàng)性和性能受中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3.申請計劃一經(jīng)提交,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次公開征集活動的所有協(xié)議。
4.組織者保留所有文件的最終解釋權,包括本次征集。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制定或解釋。
5.主辦單位對因郵寄原因、主辦單位以外的其他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申請作品的損失或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公告內容如有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以上公告未盡事宜,請咨詢陳建,主辦單位不再統(tǒng)一安排答疑時間。
8.申請人應保留自己的論文,申請計劃不會被退回。
湖南華容東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
2017年11月15日
點擊相關信息下載
http://www.huarong.gov.cn/Item/5777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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