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寧夏旅游示范區建設,進一步推動寧夏文化旅游走向全國和世界,提升寧夏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現在,我們正在為社會征集寧夏文化旅游形象的口號和LOGO。
一、征集內容
(一)寧夏文化旅游形象口號。
(二)寧夏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
二、招標范圍
國內外的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
第三,收集時間
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15日。
四.招標要求
(一)口號
1.口號符合“建設美麗的新寧夏,實現偉大的中國夢”的主題,內涵豐富,體現了寧夏文化旅游的內涵、地域特色和時代特征,簡潔押韻,易于記憶和傳播,朗朗上口,符合市民和游客的心理期待和時代要求,具有較強的寫作力、傳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標語中的字數不得超過12個字。
3.寫出作品的創意、想法和含義(200字以內)
(2)圖像識別
1.準確反映寧夏文化旅游資源特色,充分展示寧夏文化旅游形象。
2.設計應緊緊圍繞文化旅游主題,構圖新穎,創意獨特,簡潔明了,易于記憶和理解;視覺形象生動,認知度高,寓意深刻。
3.該標識將統一應用于寧夏文化旅游宣傳工作中,必須具有很強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其延伸和應用應符合時代氣息,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適用于各種載體和環境的制作和應用,如名片、公函、信頭、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及其他營銷活動、公關推廣等。
4.它必須符合國內外游客的文化接受習慣,并能在寧夏的國內外營銷策略和各種營銷活動中發揮作用,產生影響和吸引力。
5.提交材料應采用JPG格式的電子格式,圖案不少于600800像素,標明標準比例尺和標準顏色。
6.作品的創造性思維、想法和意義應該清楚地表述出來(300字以內)。
V.選擇方法
1.基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活動主辦方將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初選,并進行網上投票,最后進行重新評審,選擇宣傳口號和標識作品。重新評估結果將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旅游廳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
六.獎項設置
1.旅游宣傳口號:共設6個獎項,一等獎和獎金5000元;二等獎兩個,每個3000元;三等獎,三等獎,每項1000元。獲獎作品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旅游廳頒發獎品和獎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2.旅游形象標識:共設三個獎項,一等獎和獎金2萬元;二等獎7000元;三等獎3000元。獲獎作品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旅游廳頒發獎品和獎狀,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七.聲明
1.作品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受限制,但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秩序及良好風俗的要求。
2.收集的作品涉及著作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的,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申請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一旦被發現,他們將被取消資格。如果獎金已經支付,原始金額將被收回。由此產生的爭議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3.一旦申請人的作品被提交和選擇,即視為申請人同意組織者對作品擁有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和商標權)。主辦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和出版,要求申請人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單位的要求進行修改和改進,并申請商標
2.發送電子郵件時,請使用“作者姓名和手機號碼”作為郵件標題。
3.傳遞標語和標志的唯一渠道是以下電子郵件:
sqnx2018@126.com
交貨聯系人:趙燕燕、劉
電話:0951-5100000
監督電話:0951-6728898聯系人:趙繼剛
附件:2018寧夏文化旅游形象宣傳口號、標志征集活動登記表。doc
寧夏文化旅游部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