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更好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向世界闡釋推介更多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精神、蘊藏中國智慧的優秀文化”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動江西文化“走出去”、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新高地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贛鄱文化的感召力、傳播力和影響力,助力文化強省、旅游強省建設,省文化和旅游廳決定開展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交流與旅游推廣項目征集活動。
一、活動主旨
立足江西文旅資源,培育展現江西文化內涵、具有獨特魅力、聚焦國際化表達,適合“走出去”的文化交流、旅游宣推項目,打造江西對外文旅交流精品庫,向世界講好江西故事、傳播好江西聲音。對入庫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內地與港澳文旅交流重點項目,并借助海外中國文化中心、駐外旅游辦事處等平臺向海外傳播推廣。
二、征集內容
主要包括非遺、演出、展覽、旅游推介、講座與論壇、教學與培訓等門類。
1.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中華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
2.演出:如舞蹈、雜技、音樂、戲曲、舞臺劇、武術等。
3.展覽:如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文物考古、旅游資源、文創設計、書畫、圖書、雕塑、攝影等。
4.旅游推介:如旅游景區、旅游線路、旅游演藝、短視頻、紀錄片、宣傳片等。
5.講座與論壇:如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文物考古、旅游、經濟、社科、文學與譯介、藝術、歷史地理等。
6.教學與培訓:如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文物修復、旅游、音樂、舞蹈、戲曲、書畫、武術、中醫、烹飪、茶藝等。
7.其他門類。
三、征集要求
1.項目定位。申報項目應立足推動贛鄱優秀文化、優質旅游產品“走出去”,具備體驗性強、觀賞性強、趣味性強、互動性強等特點。
2.材料內容。申報材料可以是圖文類,也可以是視頻類;每個申報項目均應附500字以內的項目簡介,內容涵蓋項目名稱、項目描述(項目內容描述或展品數量等)、項目經歷(如項目曾出訪國家、參加重要交流活動及所獲榮譽等)。
3.材料標準。每個項目附帶的圖片應畫面清晰、主題明確,圖片格式為JPG,文件規格為300dpi(分辨率300像素/英寸),每張圖片大小不得低于2M,數量為5—10張;視頻類作品須聲畫流暢,為全高清MP4、MOV、AVI等主流視頻格式。
4.申報主體。項目申報主體為單位的,應附上項目執行單位名稱及地址、項目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等。申報主體為個人的,應附帶與項目有關的個人簡介及聯系方式等。
5.項目原創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或其他權利。
四、征集方式
1.印發通知并在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發布征集信息,面向各設區市文廣新旅局、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統、省內有關高校、文旅行業協會等廣泛征集,相關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
2.省直申報主體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申報,其余申報主體通過各設區市文廣新旅局進行匯總申報。
3.申報多項且各項目之間關聯性較強的,提倡以主題、專題等形式分類“組團”上報。
4.相關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到指定郵箱或郵寄至江西省行政中心西8棟226室(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臥龍路999號)。
征集時間:2023年2月28日至4月5日。
電子郵箱:123784016@qq.com。
聯系人及電話:省文化和旅游廳對外交流與合作處夏立, 0791—88916742。
來源:省文化和旅游廳對外交流與合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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