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州市五城區安置型商品房不動產登記政策解讀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1年06月29日 1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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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福州市五城區安置型商品房不動產登記政策解讀,商品房,不動產登記,安置型,契稅,購房

一、什么是安置型商品房?
答:安置型商品房是開發建設單位按照商品房運作模式組織建設,面向五城區房屋被征收戶定向銷售的商品房(限價)。
二、安置型商品房購房主體?
答:安置型商品房不動產登記申請主體應為符合《民法典》規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一般為房屋被征收人本人、配偶)。若被征收房屋產權人已去世,并已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包括生效法律文書已確認被征收房屋權利人或被征收房屋安置權益人)的,該繼承人為購房主體。
三、安置型商品房辦證材料有哪些?
答:1、商品房買賣合同;2、購房發票;3、福州市不動產(安置型商品房)登記和交易申請表;4、選房證明;5、身份證件;6、住宅專項物業維修資金繳款憑證;7、征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中被征收人配偶、法定繼承人作為購房人的,需要提交結婚證明、繼承公證書或生效法律文書。)
四、安置型商品房是否算套數?
答: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貨幣對接定向購買我市五城區安置型商品房的,不受商品房限購限售政策限制,不計入限購政策的居民住房套數范圍。同樣,在后續購房適用相關契稅政策時也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五、使用貨幣補償購買安置型商品房能否抵稅?
答:根據《關于企業以售后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2號):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并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產權調換,并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六、安置型商品房滿2年、滿5年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