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客陷入業主和租客投訴風波:提前解約 下達“逐客令”?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0年03月06日 08: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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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這位業主有兩套房子,與青客合同均未到期,還有三、四年時間。青客和業主約定,按季度付租金,比如2月底,青客
租金貸潛藏風險
上海一位租客曾經辦理了租金貸,更讓他擔心的是,和青客解約以后,還要處理租金貸問題,但青客并不處理,租客還要繼續還貸。
“2019年1月,青客業務員推薦辦理兩年期租金貸,會有優惠(即每個月返還110元優惠券,可交水電費),錢先給了青客,我每月還款1750元。當時我沒有跟銀行的人接觸,統一由青客辦理?,F在才知道,這是一家銀行的產品。我搬走了,卻已被扣了一個月款項,不還又怕影響征信,聯系不上青客。我投訴后,昨天下午接到這家銀行電話,對方說會把貸款結清,至于被扣的一個月租金和押金,讓我跟青客要。我這個問題并不是個例。”

(注:租客銀行賬戶還款信息)
青客方面表示,根據政策要求和實際操作流程,是嚴格執行退房必退貸,退貸必退房的原則。任何原因(包括退租、換房、轉租)解約的租客合同,租戶的貸款都會由青客進行結清。租戶的租金貸,在完成退房流程后,都會由青客進行結清的。
21世紀經濟報道曾報道,一直被業內詬病的租金貸,青客公寓CEO金光杰并不認為這是壓倒分散式長租公寓的最后一根稻草,“應該給它正本清源”。他舉例稱,青客公寓從2011年就開始運用租金貸,至今已跟十幾家銀行合作過,發放貸款的規模超過50億,期間沒有產生一筆不良貸款。問題出在高利貸上,租金貸的成本一般為6%、7%,而高利貸利息則達到了16%、17%。“那些出事的企業拿的不是租金貸,是高利貸。”金光杰還指出,長租公寓運營商出現資金問題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市場行情不好,空房率過高。
不過,蘇寧金融研究院院長助理薛洪言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租金貸款與住房租賃是兩個獨立的合同,現在的主要矛盾是,租賃合同因各種原因提前到期后,長租公寓運營方不能如數退還提前收取的未使用租金,導致租客利益受損,影響租客對租金貸合同的履約意愿和履約能力。其實根本的問題出在長租公寓機構上,其特有的開發運營模式和市場競爭策略,讓長租公寓方長期處于資金鏈緊繃狀態,抗風險能力差,以至于常常成為整個生態鏈條中的薄弱環節和風險來源。
華東一家城商行網絡金融部人士表示,以前和類似的企業談過租金貸合作,但行里還是認為,業務結構過于復雜,涉及主體過多,權責利益十分復雜,因此并未開展相關業務。
2019年虧損近5億元
但,青客并不賺錢,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1月8日,國內長租公寓第一股青客(QK)宣布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第四季度和全年度的未經審計財報。財報顯示,公司2019財年全年營業收入12.34億元,同比增長38.64%,凈利潤虧損4.98億元,較2018財年同比減少0.3%。而第四季度,青客虧損額為1.25億元,營業收入3.36億元,同比增長13.11%。
據青客公寓報表,2018年該公司凈虧4.99億元,2017年-2018年總虧損7億,2011年以來總虧損約10億。金光杰指出,虧損主要是四個方面造成,包括利息、研發、廣告宣傳與會計準則。據其透露,青客公寓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租金,今年的租金水平比去年下調了大約5-6%。
據金光杰透露,企業的合同標準、IT程度高是成功上市的關鍵,在報表披露的虧損約十億中,青客公寓實際現金虧損僅有2、3億元。隨著房源量的增加,帶出規模效應和區域定價權,青客公寓的虧損率在逐年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