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區房屋交付前將先繳物業維修資金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1年11月26日 11: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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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該部門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合肥市區首期維修資金將
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該部門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合肥市區首期維修資金將由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征遷單位等)代繳代收。未按《通知》規定繳存首期維修資金的,建設單位不得交付房屋。
《通知》要求,建設單位在項目聯合竣工驗收申請物業管理用房查驗之前,要按照項目竣工驗收部分的總建筑面積和合肥市現行維修資金繳存標準向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繳存維修資金。項目竣工驗收部分的總建筑面積以房產測繪機構提供的測繪成果為準。其中,已進行實測的,以實測面積為準;尚未進行實測的,以預測面積計算。
項目交付前,建設單位按照專有部分面積及繳存標準到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開具維修資金專用票據。項目交付時,建設單位再憑該票據向業主收取其代繳的維修資金。其余部分的首期維修資金由建設單位向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據實結算。